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式实施
自2025年2月8日起,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式实施!新标有哪些主要变化?
删除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
新标删除了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即部分食品添加剂在2024版实施后,将不在GB 2760的使用规定范围内,企业应避免使用。如:
删除项目 | 涉及的食品类别 |
落葵红 | 糖果、糕点上彩装、碳酸饮料、果冻 |
密蒙黄 | 面包 、糕点、果蔬汁(浆)类饮料、风味饮料配制酒 |
酸枣色 | 腌渍的蔬菜、糖果、糕点、果蔬汁(浆)类饮料风味饮料 |
2,4-二氯苯氧乙酸 |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 |
海萝胶 | 胶基糖果 |
偶氮甲酰胺 | 小麦粉 |
删除了部分食品类别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新标中部分食品类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被删除,如:
食品类别 | 被删除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即不得使用) |
罐头(以肉类罐头为例) | ε-聚赖氨酸、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双乙酸钠(又名二醋酸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又名脱氢醋酸及其钠盐)、-聚赖氨酸盐酸盐 |
食醋 | 冰乙酸 |
果蔬汁浆 | 纳他霉素 |
蒸馏酒 | B-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
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
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如当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添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最大使用量乘以0.64可以转换为阿斯巴甜的用量,最大使用量乘以0.44可以转换为安赛蜜的用量)。
部分食品类别的食品添加剂限量发生变化
结合2024年国抽细则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要求,小C带你看看蔬菜制品、焙烤食品、肉及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料几类食品中添加剂使用的重要变化吧!
1.蔬菜制品
【变化提示】脱水马铃薯的二氧化硫最大使用量由0.4g/kg变为0.2g/kg,腌渍蔬菜的脱氢乙酸最大使用量由1.0g/kg变为0.3g/kg,新标相关要求变得更为严格。
2.焙烤食品
【变化提示】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中防腐剂脱氢乙酸由原先的0.5g/kg变为不得使用,且着色剂柠檬黄不再允许在蛋糕夹心上使用。此外,新标删除了着色剂密蒙黄、酸枣色、落葵红及其使用规定。小C提醒注意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合规性,建议使用脱氢乙酸作为防腐剂的焙烤食品厂家及时替换,改用丙酸及其盐类、山梨酸及其钾盐、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等合规、经济且防腐效果好的食品添加剂(具体使用范围与限量见GB 2760-2024)。
3.肉及肉制品
【变化提示】预制肉制品、肉罐头类脱氢乙酸最大使用量均由原来0.5g/kg变为不得添加;肉罐头类山梨酸最大使用量由原来0.075g/kg变为不得添加,新标实施后这几类防腐剂要求将变得更加严格。
4.速冻食品
注:7) 包括磷酸(湿法),磷酸湿法仅用于14.04.01可乐型碳酸饮料,最大使用量为5.0g/kg(以即饮状态计,最大使用量以磷酸根(PO43- )计。
【变化提示】新标将冷冻鱼糜制品(包括鱼丸等)改为冷冻水产糜及其制品(包括冷冻丸类产品等),使原来仅限以鱼肉制成的糜类扩到到整个水产类,虾滑等有了明确的类别依据。新标中磷酸类添加剂名称增加大类名称磷酸及磷酸盐,六偏磷酸钠放入多聚磷酸钠的类别。
5.调味料
【变化提示】新标中液体复合调味料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由0.5g/kg变为1.0g/kg,液体复合调味料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由1.25g/kg变为3.0g/kg,使用规定变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