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泡检测质检报告办理项目有哪些
灯泡检测
光通维持率lumen maintenance
灯燃点至额定寿命70%时的光通量与初始光通量的百分比。
光强维持率luminous intensity maintenance factor
灯燃点至额定寿命的70%时的发光强度与初始发光强度的百分比。
一、产品分类与分级
按灯的工作原理划分,可以分为白炽灯、卤钨灯、LED灯以及其他类型的标准灯。
按工作等级分,灯按相关国家检定规程检定后,分级为工作基准标准灯、一级标准灯、二级标准灯。
二、技术要求
标记及信息披露
1.灯上的标记
每个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型号;
b)来源标志: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c)编号。
2.产品信息
每个灯的技术文件,应标明如下信息:
a)额定色温;
b)额定总光通量/额定发光强度;
c)参考电压、电流;
d)燃点姿态;
e)稳定时间;
f)对准方法,仅限于光强标准灯。
技术文件可以是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或其他合适的方式。
3.角度特性
发光强度标准灯,其角度特性应满足:
a)无专用对准方式或装置的标准灯,灯沿水平方向旋转士15时,发光强度变化应不超过0.6%,
灯沿垂直方向旋转±1.0°时,发光强度变化应不超过0.6%;
b)带专用对准方式或装置的标准灯,在角度对准不确定度(k=2)的范围内(含水平和垂直两个
方向),发光强度变化应不超过0.6%。
4.寿命和光通/光强维持率
白炽灯、卤钨灯类标准灯的额定平均寿命不低于1000h,LED灯类标准灯的平均寿命不低于10000h;个别灯的寿命,应不低于额定平均寿命的70%;灯的光通维持率/光强维持率应不低于90%。
三、环境条件和测试要求
1.环境条件
温度:23℃±5℃;
相对湿度:45%~75%;
气压:86kPa~106kPa
2.测试要求
灯的光电参数在额定色温下测量。测量时,调节标准灯电流使直达到额定色温,测出电流和灯端电压及相应光度值(测量灯端电压的导线应从灯座处引出)。
测试所用主要仪表应经有关计量校准部门溯源,并在有效期内,具体要求及其测量条件如下
a)电测仪表0.01级~0.03级;光度计、光学导轨及光谱辐射计,测光设备性能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要求;
b)直流电源:在15min以内电压的波动应小于0.03%;
c)一组光、色参数与待测灯接近的高一级量值传递标准灯,一般3个为一组。
四、寿命和光通/光强维持率
灯应在规定的额定色温的相应电参数条件下燃点。试验期间每24h需关闭电源两次,每次不少于15min,关闭时间不应计入燃点寿命内,在开关电源时,电源电压应缓升缓降,燃点试验时,电源电压的波动应不大于±2%。
正在进行寿命试验的灯在燃点至额定平均寿命70%时,按上述规定的测试要求测试光通维持率或光强维持率。
个别寿命的确定方法,以及平均寿命的计算方法参照同类型产品性能要求的相关标准。
注:在寿命试验中,偶然受机械损坏的标准灯一般不计算在寿试标准灯数目内,并允许补试,若标准灯的平均寿命已符合要求,则不必补试。